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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中国航空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hkxyedu 2012-08-16 14:16:48航空业界
各新闻单位:首届中国航空新闻奖评选颁奖活动于2010年成功举办,得到了全国各地媒体的积极响应,来自59家媒体的130件新闻作品报名参选,60件优秀作品获奖。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对中国航空工业的关

各新闻单位:
首届中国航空新闻奖评选颁奖活动于2010年成功举办,得到了全国各地媒体的积极响应,来自59家媒体的130件新闻作品报名参选,60件优秀作品获奖。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对中国航空工业的关注热情,更好地报道中国航空工业的改革发展,传播航空文化,普及航空知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现启动第二届中国航空新闻奖作品征集,并将邀请相关部委、高等院校、新闻界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评作品公正评选。获奖者将被邀请在2012年11月第九届珠海航展期间参加颁奖典礼。
一、参评范围
1.面向全国新闻媒体。
2.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的原创新闻作品,发表日期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首次刊播。
二、参评项目及要求
(一)报刊类作品:
1. 消息:报道事实性新闻的作品。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
2. 评论:对社会关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航空工业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论、分析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3. 通讯:以叙述、描写结合议论、抒情等多种方式报道航空工业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4.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新闻主题或新闻事件、新闻人物所作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连续刊发的“追踪式”报道。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但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
5.新闻摄影:指报刊首发的报道新闻事件或新闻人物摄影作品。作品要求在新闻现场抓拍;转载、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报送之列。单幅作者为1人,组照不超过6张/组,作者不超过3人。
(二)广播、电视类作品:
1.消息:报道事实性新闻的作品。每条时间长度不超过4分钟。
2.评论:对社会关注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航空工业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评论、分析的新闻作品,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长度不超过15分钟。
3.新闻专题: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每件时间长度不超过30分钟。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新闻主题或新闻事件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重大新闻进行的“追踪式”报道。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
5.现场直播:指与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声像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不得超过播出节目长度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时长不限。
6.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2/3,插播资料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2。
(三)网络类作品:
1.消息:指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消息,字数不超过1000字。
2.评论:指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
3.通讯:指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通讯,包括特写、综述、调查、人物侧记等,字数不超过3000字。
4.专题:指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不少于两层。
5.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的作品,包含在线人物访谈、法律介绍、专家释疑等,时间长度不超过1小时30分钟。
6.新闻摄影:指新闻网站首发的摄影作品。作品要求在新闻现场抓拍;转载、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报送之列。系列摄影作品最少不低于4张,最多不超过10张。
三、奖励办法
按报刊消息、报刊专题、广播电视消息、广播电视专题、网络新闻专题、新闻评论、新闻摄影、国际传播八个类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对特别优秀的作品经评委会决定,可增设特等奖。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优秀奖若干。根据参评作品数量质量实际情况,个别奖项可以空缺。
四、报送具体要求
1.请认真填写推荐表(表样见附件),“作品评价及推荐意见”一栏也要填写完整。连同参评作品用A4复印纸各印10份,并附报(刊)原件1份,同时,报送参评作品的电子版(含相关表格,文字作品要求Word格式、摄影作品要求JEPG格式)。复印件要求清晰、完整。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
2.广播作品、电视作品刻录成1张光盘,每张音、视频光盘只须刻录1个节目,并标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参评项目。每件作品附文字稿、推荐表一式10套,每套由一份作品文字稿和一份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
3.音频、视频作品必须是由原版播出节目刻录,不得为参加评奖重新修改、编辑、制作,评选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摄影作品像素不低于500万,文件大小不低于2MB,作品未经过有违事实的人工修改。
5.参评作品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报送时必须填写实名,不得随意变更。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者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创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专题、现场直播、访谈,网络专题、访谈等主创人员超过5人的署名集体创作。
6.凡参加评选的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中航工业对所有参评作品拥有使用权,对本次活动规则拥有解释权。
五、参评方式及时间
参评者应当详细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作品按规定的格式和数量,于2012年9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达或送至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办公厅新闻公关处,逾期视为弃权。
联系电话: 010-58356971 010-58356451
传 真: 010-58356974
邮 箱: news@avic.com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
中航工业大厦 新闻公关处
邮政编码: 100022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附件一:第二届中国航空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docx
附件二:第二届中国航空新闻奖广播电台、电视台作品推荐表.docx
附件三:第二届中国航空新闻奖网络作品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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